▲王姓男子隱瞞罹患性病,繼續和女友發生危險性行為,遭判6年並要賠償2百餘萬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pakutaso)
基隆一名高中女老師正值適婚年齡,認識中油王姓員工後,兩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、同居,原以為是段穩定的感情,然而王男卻隱瞞自己有梅毒和愛滋病,持續和女老師無套上床長達快半年,女老師被感染梅毒,氣炸對王男提出刑、民告訴。刑事上,王男因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罪,處6年徒刑,民事上還要賠女老師203萬630元。
判決指出,王男在中油任職,2021年3月初認識一名高中女老師小花(化名),兩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並同居,小花和王男第一次發生性行為後,就感到身體不舒服,要王男到醫院做性病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