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男做完檢查,在同年5月20日確認感染梅毒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(HIV),為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(AIDS,通稱愛滋病)患者,但他卻隱瞞病況,將檢驗報告竄改為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(AIDS)「陰性」及梅毒「陰性」,拍照傳給小花,繼續和小花交往,兩人持續以每周1、2次的頻率,無套進行性行為,一直持續到同年11月6日被小花發現為止。幸好小花到醫院檢驗後,發現自己並未感染愛滋,遭感染梅毒也經治療後痊癒,小花也對王男提出刑、民告訴。
王男到案後坦承犯行,一審法官審酌王男就職於國營企業、家境勉持,需與前妻共同扶養2個未成年子女等情,依他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,處2年徒刑,又犯明知自己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,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,致傳染於人未遂罪,處5年徒刑,合併處6年徒刑。
檢方上訴,指王男在2021年10月前往醫院進行腹部手術前,也對醫護人員隱瞞自己是愛滋病患,在本案發生後,再繼續尋找新伴侶,可見他沒有悔過之心,原審量刑過輕。王男也上訴,表示他想和解,但小花求償5百萬,他負擔不了,希望法官直接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替他減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