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議規定兒子以後將會跟著李天樂,王曉業則會按月支付撫養費。至於房子,因為當初是兩人共同購買的。本身兩人決定賣掉房子將房產一分為二,但當時正值金融危機,賣掉房子損失太過慘重。經過一番商榷後,兩人決定先在家中的房子裡分居,開庭前,孩子由雙方共同照顧。
就這樣,兩人開始了分居生活,但因為房子沒有賣出去,所以即便簽署了離婚協議,但兩人依然沒有辦理離婚手續。
按計劃,離婚案將在2011年1月14日正式開庭審理。
王曉業鉈中毒身亡 李天樂涉嫌謀殺被捕
時間很快來到了2011年1月14日,這天原本是王曉業和李天樂離婚案開庭的日子。但當天,李天樂的姑姑正好來到了李天樂家中,她因為生病要去普林斯頓大學醫學院就醫。所以李天樂為了陪伴姑姑去看病,無法出席離婚案,因此律師們不得不將離婚案推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