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託運 不能放頭頂行李艙 power bank 即起需隨身帶

2025-03-08     晑騫翀     反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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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吉隆坡7日訊)民航管理局(CAAM)頒布新規,規定航空乘客即日起需隨身攜帶行動電源,而非將其存放在頭頂行李艙內的隨身行李中。

根據原有規定,行動電源不得存放於託運行李中,乘客須將其放置於隨身行李內。但根據3月4日發布的新指令,航空公司須提醒乘客,避免將行動電源存放於頭頂行李艙內的隨身行李,而是要將其隨身攜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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