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女士的情況,符合這條法律規定。 其實仔細想想也有道理。 如果一個單身人士,沒有法定繼承人,也沒有寫遺囑。 生前也沒有受到一些人明確的關懷與照顧。 就把所有財產平白無故的分給了幾個位所謂的「親戚」,於情於理都不太公平。 但又有網友表示,很支持將遺產用於公益事業。 但是,又對如何使用,監督機制是否完善,以及具體信息會不會公示,提出了疑問。
4 人生的選擇
也有網友說趙女士最大的問題是沒有立遺囑。
其實,無論遺產如何處置,斯人已逝,已經與她沒有關係。
只是試著猜測她生前的日子,的確令人唏噓。
她的祖輩和父母輩都早逝,再加上患尿毒症多年,或許她自己早有預感。 或許她及時行樂,經歷了精彩的短暫人生,瀟洒走一回。 或許她經歷過刻骨銘心的愛情,不想成為拖累,最終決定獨自面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