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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0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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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S終於憑一己之力改變了台灣法律!台灣新法將修正,再婚不用再付贍養費!
2025-02-24
喬峰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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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修法刪除了這一限制,改為以「婚姻破裂」為核心標準,只要分居滿5年內累計分居累計達3年,即可申請離婚。同時,贍養費請求權不再限於「無過錯方」或「裁判離婚」,只要離婚後生活困難,均可主張。 最受關注的是再婚免付贍養費條款。根據草案,若贍養權利人再婚,其與前配偶的贍養費請求權將自動消滅。這一修改參考了德國、瑞士的立法經驗,強調婚姻關係終止後應實現經濟「切割」,避免「雙重贍養」。但草案也設置了例外:若贍養義務人因支付贍養費導致自身生活困難,可申請減免或免除義務。 修法消息一出,輿論迅速分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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