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難怪經紀人緊盯於朦朧在旁隨行,人很多的情況下,工作人員不能掉以輕心)
除了以上法律條款,還有行業規範。
《娛樂場所管理條例》第13條,經紀公司有義務建立心理健康評估機制。
還要求配專業的心理諮詢師。
如果發現藝人健康出現問題經紀公司應當予以重視,並作出應對措施。
比如已經安排的演唱會、出演影視劇可以退票或者延期,一些商業活動可以解約並協商補償等等。
演員是個很特殊的職業,平均工作時長要高於普通職業,一日三餐也沒準點,尤其是對於易胖體質的演員還要控制飲食。
在這種吃不好、睡不好的工作環境下就比較容易出現心理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