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時相親時,介紹人也把老公的情況給我說了。
農村家庭,上面有個姐姐下面有個弟弟,父母都是種地打零工的,不過老公自己爭氣考上了一個好大學,畢業後又找到了一個好工作。
和老公談婚論嫁時,婆婆一見面就拉著我的手,說老公運氣真好,找了我這麼一個好老婆。大姑姐和小叔子兩家人也對我的到來也很熱情的招待我。
當時我也很激動,這麼大的一家人關係都不錯,以後肯定會很熱鬧。
公婆按照當地的風俗給了我十萬的彩禮,不過事後老公讓我還給他們。
他說:「娜娜,這麼多年我父母撫養我們姐弟三個非常不容易,尤其是我還上了大學比大姐和小弟多花了父母幾年的錢。咱們倆只要感情好,就不要在乎那些世俗禮節。」
當時我被愛情沖昏了頭腦。直接就答應下來了。我記得當時把錢還給婆婆時,她高興的嘴都合不攏。抱住我說以後會把我當成親閨女一樣。
現在想來,我真是個大傻瓜。
結婚後,我和老公住在我的房子裡,懷孕生閨女後,公婆就只封了兩千的紅包。拿了一大包大姑姐和小叔子家孩子穿過的衣服。
說是穿百家衣吃百家飯不容易生病,爸媽也說確實有這個說法。
不過一件新衣服都沒有讓我覺得在爸媽面前挺不爭氣的。
愛情的甜蜜退去後,生活變得一地雞毛。
生完孩子老公就分房和我睡,平日都是我爸媽幫我一起帶孩子。他連女兒的衣服都沒洗過。
後來我產後抑鬱爆發了一次,罵他沒良心,真不想管我和女兒那就滾出去,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