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想起來,這件事已經是三年前發生的了。
那天,我拉著行李箱走到鎮上的汽車站,買票進城,路上和一個關係還不錯的同學打電話。
她在城裡的美容院上班,每個月能掙五六千塊,她知道我的遭遇後讓我去投奔她去。
在那裡,我幾乎瘋狂的努力,晚上下班一個人看書在腿上練習手法。普通話說不好對著鏡子念書。
那段時間我從剛開始被女顧客嫌棄手粗,到後來她們指定我服務,我用了快一年的時間。
這一年裡,弟弟結婚也沒通知我回去,我媽在婚禮的前一天給我打電話說我人沒回去,錢得交。
我轉給她五千後,我媽立馬掛了電話,一句關心我的話都沒有。不過這個時候的我心境和以前完全不一樣了。
明白有些感情強求不來。與其低三下四的求著他們愛我,不如讓自己過得開心快樂。
這些年我的業績一直都不錯,我也不敢亂花錢,攢下了些錢買了一個顧客的小房子。
終於在這個城市有了一個窩。那天我興奮的拍了照發了朋友圈。
晚上,許久不和我聯繫的弟弟給我打了電話。
「姐,你真的在城裡買房了?」
「對啊。」
「太好了姐,你真是我親姐,念念她正鬧著問我要城裡的房子,你就買了。這下我可就省錢了。」
我糾正他的話:「這房子是我的,和你沒關係,你省什麼錢。」
「姐,你是女人,女人不需要買房,我是咱們家的獨苗,就算你不給我,爸媽也得讓你給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