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說:「你讓我怎麼管?我已經離婚了,帶著個女兒,現在是自身難保。」
我媽說:「所以說你呀,好好的離什麼婚?這下好了,把婚姻作沒了,你弟那還得你幫呢,你說怎麼辦吧?」
聽到我媽這話,我簡直要被氣笑了,真的懷疑我到底是不是他們親生的。
說起來,我跟前夫鬧到離婚,很大一部分原因,還是因為我私底下無休止的對娘家的資助。
他們倒好,知道我離婚,沒有一句安慰,還責備我不該離婚,甚至讓我把離婚分到的錢拿出來。
如果沒有經歷那麼多,我媽建議把錢給我弟換一套大房子,然後一家人住在一起,我覺得這樣子的安排,聽著就不錯。
可現在,我突然就清醒過來了。
說句不好聽的,我因離婚而分到的錢,還沒捂熱呢,他們便想著讓我把錢拿出來,讓我弟換大房子。
可事實上,他們僅僅是盯上了我手上的錢,根本沒考慮過我和我女兒的生活。
我後背出了一身冷汗,若真是頭腦發熱,按照我媽說的話,把錢給拿出來了,他們換好了大房子,自然可以住到一起,可我跟我女兒還會有落腳的地方嗎?
如果只是我自己一個人還好,大不了就是找一份包吃包住的工作。可我還有一個女兒,我不得不考慮她的將來。
第2天開始,我帶著我的女兒一起去看房子。一個星期後,我用離婚所分到的錢買了一套拎包入住的小兩房,餘下的錢我存了兩種定期,作為女兒讀書的儲備資金。
我從爸媽家搬出去,住到新家時,我家人才知道,我居然給自己買了一套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