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理說我跟老伴應該送一送的,但我們都不願意去。
這四天時間裡的生活開銷,加上最後這一頓飯錢和買的特產,我們一共花費了兩萬塊錢(約8.8萬新台幣)。
說實話我是覺得這錢花得很不值,表弟一家六口住在我們家,過來的時候是空著手上門的,只拿了自己的行李,一點上門禮都沒有給我們帶,我們也不是貪他那點東西,但哪有上人家家裡做客空著手的呢?
關鍵是還不只是住一天,四天時間吃住都在我們家,我們都盡心盡力招待,說想吃海鮮就給買,一點都不吝嗇。
而他們就像鐵公雞一樣,一毛不拔也就算了,平時連做飯都沒想過要搭把手,一做好就上桌吃,感覺一點禮數都不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