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視劇中的杜甫與高適
三人組中,高適是最後離開的那個,他做決定沒有他們那麼快,但他一旦想明白,就會全力以赴。高適想來想去,還是覺得自己這種出身和才能,只能走考學的路子。於是,他也踏上了科舉之路,並在47歲這年,成功考中進士,並慢慢走上了仕途。
高適因為一路沒有太多人脈,仕途走得很坎坷。好在,安史之亂中,因為他給唐玄宗正確建議,得到唐肅宗青睞,繼而被唐肅宗重用。
高適走上人生高峰之時,投靠李璘的李白卻一步步走向深淵。
李白為了支持李璘寫了很多的文章,包括《永王東巡歌》等等,其中還有這麼一句:
「永王正月東出師,天子遙分龍虎旗。樓船一舉風波靜,江漢翻為燕鶩池。」
這幾句,描述的是永王李璘東征出師時的雄壯場面,如高樓般的船隻一出征,波濤翻滾的江河立馬平靜……不得不說,李白拍馬屁的功夫當真一絕。可李白有多會拍馬屁,李璘謀反後,他就會有多慘。
唐玄宗在馬嵬坡遭兵變,楊國忠被殺,楊貴妃被逼上吊自盡。他還不得不領受了兒子、唐肅宗給自己封的「太上皇」一職,從此開始了二線生活。
唐肅宗登基後,擔心李璘在江南站穩腳跟後,也會跟自己來搶奪天下。李亨知道弟弟李璘沒這個本事,但他怕弟弟有這心,到那時,尷尬和難堪的一定是弟弟。李亨對李璘是有感情的,李璘幼年喪母,由李亨撫養長大,小時候,李璘還經常被李亨摟在懷裡睡。
李亨怕李璘走上謀反之路,於是以皇帝的身份命令他回四川。可李璘並不聽,他心裡想的是:同是皇子,我能力還不弱於你,憑什麼你做皇帝,而我做臣子。
李璘的想法非常危險,李白覺察到了他的這部分想法嗎?答案是否定的。因為李白雖聰慧,但確實不懂政治,他對政治的「不通」,與他的超現實主義有關。
李白接受李璘的邀請,去做他的幕僚,竟僅僅因為:李璘很欣賞自己,且三番五次對自己發出邀請。李白心動以後,立馬啟動他超現實主義的腦子,構想了一幅他暮年等來機會,繼而大展宏圖的美好畫卷。
李亨反覆命令李璘歸蜀,永王卻根本不動,只一心忙著鞏固勢力。就在他忙活的當口,唐肅宗獲得了絕對統治權,他開始清理永王了。
唐肅宗李亨開始著手清理永王李璘時,高適正在李亨陣營擔任准南節度使,他此時早已知曉昔日好友李白跟了永王的消息。高適沒想到:昔日如此要好的兩人,如今竟站到了敵對陣營。
李璘既是李亨一手帶大,那麼他的弱點,李亨自然非常清楚。李亨略施小計,就把欲謀反的李璘給架空了,方法是:給李璘軍中的每一個頭領寫信,勸他們歸降。如他所料,這些收到信的頭領,一個個全部選擇了歸順唐肅宗。
李亨非常清楚:自己這個弟弟不擅長做思想政治工作,他此次謀反也並未真正取得手下將領,尤其士大夫階層的認同。最關鍵的是:他謀反名不正言不順。
於是,等到唐肅宗的隊伍打來時,李璘竟發現:除自己那點人馬外,沒人抵抗。很快,永王的叛軍就土崩瓦解。永王李璘被亂軍殺死,李白則因參與謀反被投入了潯陽大獄。
李白被俘虜並投進大獄時,整個人都是懵的。要知道,此時李白才剛剛適應軍旅生活,還未來得及施展「才華」,就莫名其妙成了叛軍了。
不光李白懵,永王陣營里的其他將士也很懵,面對唐肅宗的軍馬,他們完全沒了主意,一時間,大家降的降、逃的逃,皆作鳥獸散。
李白這邊的人馬越慌亂、狼狽,高適那邊的人馬便越成功。
事後,高適當然知道李白不可能真的參與謀反,他非常了解李白,他也了解李璘,李璘不可能讓李白這等天真的人接觸到什麼軍政大事。李璘用李白,純粹是想借他李白的名氣為自己造勢。
天真的李白不知所以,就這麼迷迷糊糊地做了李隆基、李亨及李璘父子兄弟間政治鬥爭的殉葬品。
李白吃牢飯期間,他的最後一任妻子宗氏出場了,她上演了一出「撈夫」戲碼。
宗氏是唐朝宰相宗楚客的孫女,她非常欣賞李白的才學,他們的結識,還留下了一段「千金買壁」的佳話。說有一日,李白在梁園的客店喝酒喝到爛醉,突然詩興大發,繼而揮筆在牆上寫下了那首著名的《梁園吟》。宗氏帶著丫鬟遊園時一眼看到了這首詩,見店小二欲把詩抹掉,忙攔住並花了一千兩將那面牆買下。
李白事後聽說了這件事,就專程前往拜訪宗氏。不久,兩個志趣相投的人便結成了連理。婚後,兩夫妻共同創作了不少千古名篇,如《秋浦寄內》、《自代內贈》、《秋浦感主人寄內》等。
宗氏在李白入獄後心急如焚,便四處求人救夫。她甚至還求到了高適那兒,可高適卻閉門不見,送去的信件也未見迴音。
高適不救李白,多少與李白犯的事太大有關。想想,唐肅宗剛剛當皇帝,太上皇還在那兒坐著,他對「謀反」之類的事是極其敏感的。若他看重的高適在這種時候替一個謀反之人求情,高適救不了人不說,很可能還會被株連。
歷史上因為替人求情而被牽連的人還少嗎?漢朝時期,司馬遷就是因為給李陵求情,而被處以宮刑。諸如此類的故事,自幼熟讀史書的高適必定知曉太多,如此,他又怎敢開口替李白求情呢?
高適如此,其他人面對李白謀反一事亦是如此:唯恐避之不及。
唐代的「十惡」包括以下十種嚴重罪刑:
「一曰謀反,二曰謀大逆,三曰謀叛,四曰惡逆,五曰不道,六曰大不敬,七曰不孝,八曰不睦,九曰不義,十曰內亂。」
這「十罪」中,又以前三條「謀反、謀大逆、謀叛」為最重罪,而李白所犯之罪,恰屬於前三條。
但李白畢竟名揚天下,唐肅宗並不想背負殺李白之名。與此同時,當時的法律《唐律疏議》又為李白的定罪提供了另一種可能,也就是說:按照嚴格的法律,李白能不能被定為「謀反罪」還有點難說。
另一方面,誰都知道李白就是喝酒、作詩、吹吹牛,其他的正事啥也幹不了。這種不做實事的人不可能有謀反的意圖,最多被永王欺騙、教唆、受其蒙蔽,不具備犯罪故意。
於是,在一些人的求情下,李白未被處以死刑,而是被處以了「加役流」刑。這種刑形同於死刑的減刑,即流3000里,勞役3年,屬於唐代對某些死刑的寬宥處理。一般需要服勞役兩三年,比普通流刑勞役時間更久。
李白坐牢不到一年時間,就遇上朝廷因關中遭遇大旱而大赦。大赦規定死者從流,流以下完全赦免,李白恢復了自由。激動之下,他創作了那首著名的《早發白帝城》表達自己的喜悅之情:
「朝辭白帝彩雲間,千里江陵一日還。兩岸猿聲啼不住,輕舟已過萬重山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