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一輩子沒有結婚,沒有配偶、子女,沒有兄弟姐妹。 她的父母、爺爺奶奶、姥姥姥爺,均已去世。 而且她生前,沒有立遺囑。 那麼她這500多萬的遺產到底歸誰?
這時,她的9位親人紛紛站出來,對簿公堂。
分別是她的叔叔、姑姑共5人,舅舅和姨共4人。 一位叔叔說,自己曾經陪趙女士去過醫院,平日裡還給她送過燉肉、餃子和炸醬。 一位姨說,自己曾經從西紅門跑去陪趙女士,還陪她去過幾次醫院。
後經法院調查核實,發現趙女士在世時,生活能夠自理,能夠獨立完成飲食起居。 病情比較嚴重、有困難時,趙女士的一位叔叔和社區工作人員會幫助她去醫院。 綜合整體情況,法院的最終判決是: 趙女士的110萬現金遺產,由9名親人共同繼承,一位叔叔繼承20%份額,其餘親屬分別繼承10%。 趙女士價值400多萬的房產,收歸國家所有,由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