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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檢警調查及解剖,終於還原案發真相,證實事後的所有發文都是企圖營造不在場證明,以及愛妻的正面形象。吳姓里長昨(18)日被拘提到案後坦承傷害致死,由於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,且有串供、滅證之虞,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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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里長曾有過一段婚姻,前妻就是因為受不了家暴而離婚,後來才遇上現任妻。娘家人坦言,當初2人交往時就有耳聞家暴爭議,但她仍不顧反對出嫁,「愛著卡慘死」。也是如此,在婚後即便遭受里長毆打,她都未曾回娘家說過一句,僅熟悉親友知曉。也有里民指出,曾看過里長夫婦在廟前發生爭執,里長更一度舉手準備動手,所幸遭眾人拉開。此外,好友也曾建議她驗傷通報時,但她卻都表示會隱忍,最終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。
太扯了⋯⋯難道都沒有任何一點罪惡感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