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兆南
1954年,在澳門奮鬥四年後,25歲的李文達遵從父命從澳門來到香港,正式加入李錦記。很快,事業的不斷發展讓李文達力不從心,他急於尋找左膀右臂。最讓他信任的人莫過於自己的親弟弟李文樂。李文樂當初之所以不願插手公司業務,不是自己能力不足,而是唯恐兄弟之間會出現當年父親與兩位伯伯的局面。為了讓弟弟李文樂放心,李文達親自承諾,保證工作中的矛盾絕不會帶到日常生活中,更不會在未商量的情況下,把小輩牽扯進來。哥哥李文達的誠心最終打動了弟弟,李文樂只好點頭答應。
果然,李文樂不僅成為哥哥得力的助手,還讓哥哥放心地將公司的管理權下放到他手中。他通過銀行的關係,籌集資金大量收購其他股東手中的股份。這是當初哥哥李文達想做而力不從心的事情。李文達大權在握後,將公司的生產管理權交給弟弟李文樂負責,而他自己則放心大膽地在外擴展公司業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