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兩個未成年子女帶走,在法律上是可以的。
」呂秋遠進一步指出,即便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已與具俊曄再婚,但鑒於具俊曄並未收養她的兩名小孩,因此在法律上僅稱得上姻親關係,未來的親權仍由汪所行使。
針對遺產分配部分,呂秋遠坦言,目前雖說是由配偶具俊曄、兩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,各三分之一,但汪小菲若是兩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,未來的遺產分配恐將生出許多爭議,「畢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,取得對方的遺產」、「在過去的經驗里,生父是好人,就會把財產信託,等孩子成年後使用。
生父如果有非分之想,未來就會有大小不一的訴訟在後面。